今天给各位分享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总则要点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立法原则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
- 2、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 3、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 4、吉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
-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 6、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法律法规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
1、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运行以及相关的扶持、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2、第一条 为了保证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并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规定,参照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农业税的征收,实行比例税制。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0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支持和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5、综上所述,在分配股权时,应当考虑到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合伙人的利益,避免出现短视和个人主义的行为。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农民专业合作社遵循的原则主要包括: 民主管理原则: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社员平等,按照社员(代表)大会职责要求,制定和实施各项社务。
2、成员以农民为主体。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3、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循的原则包括如下原则:成员以农民为主体。为坚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民成员服务的宗旨,发挥合作社在解决“三农”问题方面的作用,使农民真正成为合作社的主人。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确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资格,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制定本条例。
第十一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住所、成员出资总额、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等法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未经依法登记,不得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第十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第九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未经依法登记,不得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登记、组织、管理、章程、收益分配、合立、分并、加入、退出、解散、清算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条例有关农民的规定,适用于国有农场、牧场、林场、渔场等企业事业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职工。
吉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
1、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_a***_]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2、吉林省颂禾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组建的大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由吉林省工商局核名,注册资金500万元,现有乡镇运营中心20家,成立村级服务站200多个,农民社员3万多户。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确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资格,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制定本条例。
4、吉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和发展策略分析 摘要: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幅员辽阔,地大物博,同时人口众多。吉林省是我国的农业大省,具备得天独厚的农业生产条件,是著名的“黑土地之乡”,“黄金玉米带之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七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条件,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未经依法登记,不得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一条 为了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及其行为,维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十二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帐户除记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记载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该成员的所有业务交易以及该成员从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的盈余返还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根据查询由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规定此法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法律文件。
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法律法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财产,不得非法干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生产经营活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根据查询由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规定此法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法律文件。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吊销其营业执照,所以合作社里挂在那不上班就走会被吊销执照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包括总则,设立和登记,成员,组织机构,财务管理,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扶持政策,法律责任,附则等,共有9章56条,法律全文6000多字,是一部比较精炼简明的法律。
农村合作社补贴政策如下:国家给予农业企业或合作社贷款补贴、购机补贴、种粮补贴及农资综合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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