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成员代表变更选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合作社成员代表变更选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我国法律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表决权有何规定?
答: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一人一票制”,是指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时,每个成员都具有一票表示赞成或反对的权利。成员出资多少与成员在合作社中享有的表决权没有直接联系,每名成员各自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任何人不得限制和剥夺。
农村经济股份合作社董事长如何产生?
农村经济股份合作社董事长的产生,是先在农村经济股份合作社股东中选出农村经济股份合作社董事,再由董事进行农村经济股份合作社董事会选举,最后由农村经济股份合作社董事会选举出农村经济股份合作社董事长,董事长选举产生后,就可以管理农村经济股份合作社事务了。因此,农村经济股份合作社董事长,是选举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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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书兼任合作社理事长合法吗?
从2020年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开始起,原则上村党组织书记作为村委会村主任一职的侯选人,经过村民无记名投票选举,村党组织书记同时担任村委会主任,即村长一职,根据村委会组织法,村委主任兼任村经济合作社主任一职,但需要村民代表大会的选举,一旦选举成功,那么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主任、村经济合作社主任属一人担当,这是经过法定选举程序的选举成果,当然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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