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理事会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法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有什么权利
- 2、农业合作社如加理事同过理事会可以吗我成立合作社是7人成立后想加2位...
- 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有哪些义务?
- 4、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会有哪些职权?
- 5、你好,现在我有一个疑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登记,什么情况下设立理事...
- 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有什么权利
1、理事长是合作社的日常管理负责人,由合作社会员按照章程依法选举产生。理事长必须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由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兼任,也可以由村致富带头人或经济人担任。
2、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对成员大会负责。
3、农民专业合作社一般由理事长或理事会负责其具体经营管理工作。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可以按照成员大会的决定,聘任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
4、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设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依照本法和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对成员大会负责。
5、成员大会:成员大会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成员大会的职权包括审议和修改章程,选举或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成员,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和投资、变更等事项。
农业合作社如加理事同过理事会可以吗我成立合作社是7人成立后想加2位...
1、两者必须为同一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六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理事长一名,可以设理事会。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设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2、须经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才可吸收新的成员加入。
3、可以加,不过按照程序,加入后,你的社员人数增加了,是需要到工商部门更新你的成员数的,不过,在正常情况下,不可能加入一个就去工商登记一次,一般来讲,根据你的入社情况,半年或者一年备注更新一次即可。
4、成立合作社必须在5名或者是5名以上的成员;合作社成员的身份是农村户口或者是城市下岗待业的身份;合作社成员必须是出于自己的意愿。
5、成立合作社必须在5名或者是5名以上的人员,合作社成员必须是本村人。合作社是劳动群众自愿联合起来进行合作生产、合作经营所建立的一种合作组织形式。所谓合作经济组织,首先强调的是合作,然后是经济组织,这是两个基本要素。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有哪些义务?
1、第十八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承担下列义务:(一)执行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二)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三)按照章程规定与本社进行交易;(四)按照章程规定承担亏损;(五)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2、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执行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成员大会和成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体现了全体成员的共同意志,成员应当严格遵守并执行。
3、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合作社的名义对外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合作社的债权人不能直接追究合作社成员的责任。成员对合作社承担的责任基本无限责任,即成员对合作社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会有哪些职权?
1、农民专业合作社一般由理事长或理事会负责其具体经营管理工作。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可以按照成员大会的决定,聘任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
2、行使表决权,实行民主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全体成员的合作社,成员大会是成员行使权利的机构。作为成员,有权通过出席成员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参加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重大事项的决议。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农民专业合作社通常可以有以下机构: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经理等。考虑到每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不同、经营内容不同,设立的组织机构也并不完全相同。
4、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职责 领导理事会工作,召集和主持事理事会会议;接受成员大会、理事会的临时授权、处理事务。拟定合作社总体发展目标、制度和计划,负责合作社全面工作。
5、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设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依照本法和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对成员大会负责。
6、你好,很高兴为您解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有工资,工资为2000元/月由合作社财务股发放《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理事长一名,可以设理事会,它的主要职责是执行成员(代表)大会决议。
你好,现在我有一个疑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登记,什么情况下设立理事...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为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的,成员身份证明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登记证书。
(一)权力机构——成员大会 成员大会是由全体成员组成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超过一百五十人的,可设立成员代表大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成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成员大会。成员大会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权力机构,必须设立。其职权主要包括修改章程、选举或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成员、决定对外投资、担保和生产经营中重大事项等等。 理事长。
临时会议。合作社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一些特殊情况,需要由成员大会审议决定某些重大事项时,可以召开临时成员大会。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四条规定,[_a***_]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0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一是30%以上的成员提议。
按照章程,农民专业合作社要设理事会,根据实际情况,监事会可以不设,只设一名执行监事。
第九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有关组织,依照本法规定,依据各自职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
新疆***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0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2、第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鼓励、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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