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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注销流程
1、合作社注销的流程和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决定解散:合作社成员会议或者理事会应当通过决议进行解散决定。
2、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从未获得各级财政奖补项目且至始至终未发生债权债务,或是申请注销登记前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农专社可选择简易注销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农民资金互助社不纳入简易注销范围。
3、法律主观:合作社注销流程如下:向登记机关提出注销申请,领取并填写相关表格;在当地市级以上报纸刊登拟注销公告,进行债权债务清算,注销税务,社保、统计等账号;准备相关注销登记材料,办理注销手续。
4、简易注销办理流程:(1)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企业信息填报”,登录后填写简易注销公告、上传《简易注销全体成员承诺书》。
5、法律主观:合作社的注销流程:首先向登记机关提出注销申请,然后进行债权债务清算,注销税务,社保、统计等单位账号;三是准备相关注销登记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最后合作社完成清算,依法予以注销。
标题: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哪些情况下解散?
(2)成员大会决议解散。成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权力机构,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它有权对合作社的解散事项作出决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四十八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因下列原因解散:(一)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二)成员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
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分为自行解散和强制解散两种情况。自行解散也称自愿解散,是指依合作社章程或成员大会决议而解散。强制解散是指因政府有关机关的决定或***判决而发生的解散。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合作社召开成员大会,做出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通过。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一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二)成员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
农村合作社注销剩余财产分配怎么规定?
如果清偿 债务 后还有剩余财产,也就是说,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 工资 及 社会保险 费用、清偿所欠税款及其他债务后剩余的合作社财产,应当返还或者分配给合作社成员。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的盈余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从事同类农业生产的农民组建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成员利用合作社的服务是合作社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第一,在分配顺序上,首先按交易量(额)的份额向成员返还,然后再进行按股金分红。
如果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和破产时,为退社成员办理退社手续,分配财产,将影响清算的进行,并严重损害合作社其他成员和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和破产时,不能办理成员退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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