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成员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成员退社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农村合作社成员承担什么责任
-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
- 3、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账户作用是什么?
- 4、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人数有规定吗
- 5、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
- 6、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有什么权利
农村合作社成员承担什么责任
2、有限责任,即成员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作社的债务承担责任;保证责任,是指成员以其出资额和保证金额为限对合作社债务承担责任,保证责任也是有限责任,只不过是所负责任的限度除了出资额外还包括其保证的金额。
3、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4、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合作社的名义对外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合作社的债权人不能直接追究合作社成员的责任。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合作社用以对外承担责任的独立财产,包括成员的出资、公共积累、政府扶持的资金和社会捐助。
5、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有权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本社置备的生产经营设施。(3)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
新疆***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0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鼓励、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制定本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巩固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根据村民居住状况、历史习惯、人口多少,按照便于村民实行自治、发展农村经济和有利于民族团结的原则设立。
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供销合作社是由以农牧民为主体的劳动者自愿入股组织起来的集体所有制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登记,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依法享有进行经济、社会活动的自***。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账户作用是什么?
1、成员账户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进行某些会计核算时,要为每位成员设立明 细科目分别核算。 成员账户的功能主要包括: (1)记录成员出资情况; (2)记录成员与合作社交易情况; (3)记录量化给成员的公积金变化情况。
2、成员账户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每位成员进行分别核算而设立的明细账目。
3、为便于将合作社与成员和非成员的交易分别核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了成员账户这种核算方式。成员账户是合作社用来记录成员与合作社交易情况,以确定其在合作社财产中所拥有份额的会计账户。
4、成员账户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进行某些会计核算时,要为每位成员设立明细科目分别核算。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_a***_]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5、基本户只能开一个,可以用来提现、发放工资、转帐等,一般帐户不能提现只能转帐。你开基本户不用考虑划不划算,最好开在你公司的附近,方便***。因为现金提取只能通过基本户,所以这样会安全点。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人数有规定吗
1、法律分析:是的,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有五名以上的成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此外,对合作社自然人成员没有其他限制。没有规定一定要一个村的。
2、农村成立合作社的条件: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成员;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3、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4、成立农村合作社需要的条件:成立合作社必须有5名或者是5名以上的成员,你可以把你们村里或周边种藕农户联系起来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村户口成员不得低于80%。还需要注意的是这里面不能有公职干部。
5、条件:成立合作社必须有5名或者是5名以上的成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村户口成员不得低于80%且这里面不能有公职干部。合作社成员的身份是农村户口或者是城市下岗待业的身份。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0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2、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3、(一)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会计工作,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合作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4、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属性与经营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1949年后,中国首部专门规范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也是1***8年推行家庭承包经营后,首次以立法推进农民的经济互助与合作。
5、这一点《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条例》中没有要求,关于出资,条例中涉及的重点和关键是以下几点:第一,设立人要求80%为农民,即农业户口,剩余20%可以为非农,或集体、企业形式出现。但是总数的80%必须为农民。
6、综上所述,在分配股权时,应当考虑到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合伙人的利益,避免出现短视和个人主义的行为。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有什么权利
1、理事长是合作社的日常管理负责人,由合作社会员按照章程依法选举产生。理事长必须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由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兼任,也可以由村致富带头人或经济人担任。
2、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对成员大会负责。
3、农民专业合作社一般由理事长或理事会负责其具体经营管理工作。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可以按照成员大会的决定,聘任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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