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部门,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部门有哪些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农民专业合作社属于什么国民经济部门
1、农民专业合作社属于农业经营类,是农业部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农民自愿参加,以农户经营为基础,以某一种产业或者产品为纽带,以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实行资金、技术、生产、购销、加工等互助合作的经济组织。
2、农民专业合作社属于私营经济类型。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因此属于私营经济类型。
3、从国民经济产业分类的角度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属于农业经营类别。在工商登记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在办理税务登记时登记类型为其他企业。
4、合作社属于自治组织性质。合作社是劳动群众自愿联合起来进行合作生产、合作经营所建立的一种合作组织形式。所谓合作经济组织,首先强调的是“合作”,然后是“经济组织”,这是两个基本要素。
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农业主管部门哪个下属单位监管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完全独立的农业专业性独立经营的法人单位,不受任何单位监管,依法自主经营,受农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政策的引导和法律的保护。
法律分析:农村合作社归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行业主管部门在县、区一级是农工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另外还要服从工商部门的统一管理。
法律分析:农村合作社归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农业合作社的早期是由农民自发组建的小型合作、互帮互助的组织,其前提仍然是土地私有制,即土地是各家各户的,合作社只是在农忙季节调配劳动力。
吉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供销合作社的健康发展,保护供销合作社和社员的合法权益,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村商品流通中的主渠道作用,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吉林省颂禾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组建的大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由吉林省工商局核名,注册资金500万元,现有乡镇运营中心20家,成立村级服务站200多个,农民社员3万多户。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确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资格,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制定本条例。
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哪个部门管理部门管?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查询律临网得知:农村合作社归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
2、法律分析:农村合作社归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农业合作社的早期是由农民自发组建的小型合作、互帮互助的组织,其前提仍然是土地私有制,即土地是各家各户的,合作社只是在农忙季节调配劳动力。
3、昌图县十八家子镇森欲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农业农村部门进行管理。
4、依据各自职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也就是说各级农业部门对农业专业合作社有指导、扶持和服务的职责。具体的工作机构一般是各级农业部门的农业经济管理部门,一般是经管司(局、处、站)等。
5、第五条 市、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的综合指导、扶持、服务工作。政府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相关工作。
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部门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部门有哪些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