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农村合作社成员怎么鉴定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衡量合作社是否办好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农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如何认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对土地拥有所有权的经济组织,产生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既不同于企业法人,又不同于社会团体,也不同于行政机关,自有其独特的政治性质和法律性质。
就读期间其户口由原籍临时迁入学校管理的,以及学生毕业后按当地有关规定迁回原籍的,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父母或一方具有集体经济普通成员资格的子女,符合承包经营条件,但未承包到集体土地的;普通成员家庭经过合法程序收养的子女;因国家政策性迁入或经法定程序加入的。
一般来说,成员存在于一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而该集体经济组织是由较为固定的成员所组成,具有历史延续性,且相对统一,所以认定成员资格,户籍仍应当作为基本参考条件之一。
经济合作社成员的认定
法律分析: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常住户口;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长期生产、生活;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认定标准: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具有农村户籍或者在农村合法稳定居住、参加合作社的自愿意愿、具有从事或者有意愿从事合作社所属领域经营活动的实际意愿、具有为合作社作出贡献的实际行为。
村民是否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不属于行政机关职责范围。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确认,应当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决定。个人对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存有异议,可向相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张。
法律主观:具有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的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需具有农业户口。成员资格的判断除了看是否拥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户籍外,还需看其是否与该集体经济组织形成事实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等。
农村合作社社员资格必须是当地的村民吗
依情况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目前全国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即全国人大、国务院或农业部没有出台一个统一的法律、法规或规章。但各地都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台了一些具体规定。
法律分析:办理专业农业合作社不一定要土地本地人,外地人和没有土地的人也可以。社员进入合作社后,社员的地就可以看作是合作社的地了,可以开展生产、营销、加工,也可以为大家批量提供农药、种子、化肥等农资等。
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置备成员名册,并报登记机关。第十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是根据我国农村和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即在保障生产顺利进行的条件下,保证自然人成员许可资格的广泛性和适用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经营业务情况和自身的实际需要,对成员的民事行为能力作出不同的要求。
户籍在本村,且遵守村经济合作社章程的农村居民,为本村经济合作社社员。
关于农村合作社成员怎么鉴定和衡量合作社是否办好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