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法人登记,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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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怎样办理
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登记;公安局制定***;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家、地方税务局申领税务登记证;办理银行开户和账号;当地农经主管部门备案。
农业合作社办理流程如下:筹备阶段:寻找至少五名成员,农民成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召开筹备会议,讨论合作社的名称、住所、业务范围、注册资本等事项,并确定法定代表人、理事等人选。
农民专业合作社由所在地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申请程序:到工商部门领取申请书等表格资料。填报有关内容:(一)申请书。
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直至网上交易等服务。
(二)有符合合作社法规定的章程;(三)有符合合作社法规定的组织机构;(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农业合作社法人变更应该怎么办理?
1、操作步骤:第一步,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全部完成后就可以变更法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3、办理程序一审一核[受理(审查)、核准]申报材料如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住所、成员出资总额、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做出变更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更文件。
4、农民专业合作社更换法人需要的手续包括: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5、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变更流程是:法定的代表需要签订变更申请书,经过股东大会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由合作社的法定代表签署修改的章程,签署变更表后到指定的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确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资格,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制定本条例。
2、第十一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住所、成员出资总额、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等法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3、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4、未经依法登记,不得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第十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5、第九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未经依法登记的,不得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6、第九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未经依法登记,不得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法人登记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