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合作社国外法律汇编,以及国外合作社的研究现状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农村合作社的税收政策
- 2、合作社法的内容
- 3、农业合作社的法律责任
农村合作社的税收政策
1、优惠政策 合作社可以享受的土地流转补贴、税收减免、用水用电优惠等优惠政策。
2、农村合作社的粮食补贴和农资补贴一般会进行整合统一发放,平均补贴标准就是120元一亩,具体实际补贴标准以当地政府补贴的情况为准。
4、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5、法律分析:部分项目免税 部分不免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合作社法的内容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1)按照立法体例分为单行立法和附属立法两种,前者指制定单行的合作社法规,合作社法与民法、商法并列,如英、美和中华民国时期******的合作社立法。
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机构和保证农民成员对本社的民主管理两个方面作了规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权力机构。
农业合作社的法律责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合作社的名义对外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合作社的债权人不能直接追究合作社成员的责任。成员对合作社承担的责任基本无限责任,即成员对合作社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法律主观:农业合作社股东的责任和义务为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第七十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七十二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报告等材料中,作虚***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合作社的债权人不能直接追究合作社成员的债务清偿责任。合作社的欠款由谁承担合作社的欠款以合作社的名义对外承担债务。合作社的债权人不能直接追究合作社成员的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合作社用以对外承担责任的独立财产,包括成员的出资、公共积累、***扶持的资金和社会捐助。
法律分析:责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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