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供销合作社用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供销合作社用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供销合作社与农村土地权属争议应如何处理?
按照《国务院关于召开全国城乡商业学大庆学大寨会议的通知》(国发[1***7] 16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供销合作社性质问题的复函》([1***9]工商总字第34号、[1***9]供销基联字第242号)的决定,1982年以前,供销合作社已经成为全民所有制的商业企业。
供销合作社的乡(镇)社从:“四固定”至1982年5月国家发布《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期间使用原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进行补偿(付款)并签有协议的,按照《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应确定为国家所有。供销社土地卖给个人怎么处理?
供销社土地卖给个人如何处理要具体情况具体处理:一、因为供销社的土地属于国有商业用地,不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制。如果将该土地在土地***交易大厅挂牌拍卖销售,那么取得的土地就是合法的,个人就可以开始进行开发建设了。
如果一个人通过私自购买该土地,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那么,个人购买行为就是非法的,建设的房屋也是违章建筑,势必被告之要被拆除。
供销社所使用的土地属于国有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所以供销社私自将国有划拨土地卖给个人是一种违法行为,必须纠正和查处。而土地出售行为无效,土地由土地管理部门收归国有。
供销社出售国有划拨土地必须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挂牌招标出让,其土地出让收益归国家所有。
什么是三产用地?
就是“第三产业”,它是指除农业、工业、建筑业以外的其他各业。 我国第三产业包括流通和服务两大部门,具体分为四个层次:
一是流通部门: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
二是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金融业、保险业、地质普查业、房地产管理业、公用事业、居民服务业、旅游业、信息咨询服务业和各类技术服务业; 三是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教育、文化、广播、电视、科学研究、卫生、体育和社会***事业; 四是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警察、军队等,但在国内不计入第三产业产值和国民生产总值。而"村三产用地",是指先进村庄的第三产业规划用地.
农机合作社土地托管主要做法?
什么是“土地托管”
土地托管是指部分不愿耕种或无能力耕种者把土地托给供销社等合作组织和种植大户,并由其代为耕种管理的做法。
土地托管是实现农业规模化生产的重要社会化服务模式之一。通过土地集中连片托管,实现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与专业化生产,进而大幅减少农业生产资料的投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对于实现我国农业健康与高效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开展土地托管服务的主体主要包括供销合作社体系、专业合作社、新型的农业经营服务企业和农机大户等新型农业主体。
供销合作社是政府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供销社的土地托管业务主要集中在山东、河南、河北与东北地区,主要依托基层供销合作社、基层供销合作社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来实施,有的将村“两委”吸纳进来,共同开展土地托管服务。
专业合作社是农业生产合作组织。2017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重点指出支持合作社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农机作业、统防统治等专业化服务,积极承担***购买社会化服务[_a***_]。
农机大户基于常年设备应用不饱和现状,在开展土地托管服务方面具有设备***优势,在耕、种、收等环节实现机械化生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供销合作社用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供销合作社用地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