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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不得兼(担)任哪些职务?
-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担任职务吗
- 3、农村专业合作社可以不设立监督理事和经营管理负责人吗?
- 4、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何聘请管理和工作人员?
- 5、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是什么职务级别?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不得兼(担)任哪些职务?
1、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规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同时,执行与合作社业务有关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
2、《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
3、合作社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
4、《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担任职务吗
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没有这方面的禁止性强制规定,主要是两个单位的意见。如果两个单位都同意就可以。
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第十四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有5名以上的成员,其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80%。
在股金管理方面,除了有身份股外,还有资金股,任何人投资都应该是可以的。国家公职人员可以入股农业专业合作社,组织、带领农民致富,给合作社注入资金、提供帮助、提供渠道、提供思路都应该是可以的,提倡的。
农村专业合作社可以不设立监督理事和经营管理负责人吗?
按照章程,农民专业合作社要设理事会,根据实际情况,监事会可以不设,只设一名执行监事。
《合作社法》规定是可以设立理事会的,换言之也可以不设理事会,一般应该在合作社章程中予以规定。章程的制定是需要所有会员一致同意的。理事长、理事、监事或执行监事是需要设立的,由会员选举产生。
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设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督是由全体成员进行的监督,强调的是成员的直接监督。
成员大会由全体成员组成,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成员大会负责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以及修改合作社章程、决定合作社的重大经营方针等。 ① 成员大会的召开。合作社成员大会是通过召开会议的形式来行使自己权力的。
设立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是为加强合作社的内部监督,防止合作社的有关负责人***。
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何聘请管理和工作人员?
1、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架构主要由成员大会、理事会、执行监事或监事会组成。 成员大会:成员大会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2、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置备成员名册,并报登记机关。(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3、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完全独立的农业专业性独立经营的法人单位,不受任何单位监管,依法自主经营,受农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政策的引导和法律的保护。
4、要有产业优势。一般来讲,一个区域经济由于其独特的自然***及政府的扶持引导,会在一定区域内形成有比较优势的特色产业,围绕主导产业创建的专业合作社才具有生命力。要有市场需求。
5、办理是可以办理的,手续也不麻烦,你可以直接到当地的工商部门登记室或者办事大厅,告知工作人员,你要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然后他们会告诉你你需要具备的资格和所需要准备的材料,随后你按照相关的指点,一步一步去准备就可以了。
6、(六)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七)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八)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二十三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成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是什么职务级别?
你好,你的问题回答如下:福建省农村合作社理事长是正厅级别 福建省农村合作社是福建省国有独资金融企业。所以合作社属于正厅级别编制,与省教育厅,民政厅等单位级别相当。
信用社省联社理事长是一个正厅级的行政级别。各省的联社是各省、自治区***领导下的正厅级金融企业,省联社理事长党委书记属于正厅级干部。省联社属于服务性质的机构,属于省***委托管理全省农信社的服务机构。
理事长是非营利性组织中的一种职务。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理事长是某些组织、协会、学会等非营利性组织中的一种职务,通常对该组织的运营、策略和管理等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
理事长对内统整会务,对外代表协会。另外,许多协会的公文往返,都需要理事长[_a***_]。以台湾的人民团体法而例,理事长是“无给职”。但工会的理事长不再此限。
理事:代表团体行使职权并处理事务的人员 理事长为该类人员的代表者或是该类组织的领导者。
主任:主任,职位名称。机构或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职责不同 理事长:理事长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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