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农民专业合作社重大事项,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重大事项有哪些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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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社成员承担什么责任
1、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2、法律主观:以合作社的名义对外承担债务。合作社的债权人不能直接追究合作社成员的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合作社用以对外承担责任的独立财产,包括成员的出资、公共积累、政府扶持的资金和社会捐助。
3、第十八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承担下列义务:(一)执行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二)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三)按照章程规定与本社进行交易;(四)按照章程规定承担亏损;(五)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申请破产吗
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破产适用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但是,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当优先清偿破产前与农民成员已发生交易但尚未结清的款项。
法律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法人,满足申请破产的条件,可以申请破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法律主观:合作社破产的,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农民专业合作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在解散、破产清算时,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
所以,公司破产的,只需要用公司法人所有的财产偿还债务。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债务消灭。
农民专业合作社破产,关系到成员和债权人的利益。为了保障成员和债权人的利益,法律规定只有人民***有权宣告合作社破产,合作社不能自行宣告破产,债权人也无权宣告合作社破产。当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
制定本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时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解散、破产清算时,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行为。
合作社定期召开时间及记录
会议时间:20XX年7月1日 会议地点:八角乡中寨村会议室 参加会议人员:肖建福、王文平、梁世武、杨海平、梁永祥、夏小平。主持人:肖建福 记录人:梁世武 会议议题:变更原承兴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第二条内容。
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议记录参照一般的会议记录格式就行了 会议记录概说 在会议过程中,由记录人员把会议的组织情况和具体内容记录下来,就形成了会议记录。“记”有详记与略记之别。略记是记会议大要,会议上的重要或主要言论。
定期会议。定期会议何时召开应当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的规定,如规定一年召开几次会议,具体什么时间召开等。 临时会议。合作社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一些特殊情况,需要由成员大会审议决定某些重大事项时,可以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如何运营好农村合作社?
1、股份合作社运作具体如下。建立健全以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内容的经济责任制。提高集体资产管理能力和经营收益。资产运营收益按其社员拥有股份进行分配。
2、合作社加基地加农户:这类模式合作社一般都有一定数量的生产基地,以养殖业种植业合作社居多。
3、提升队伍素质。经常举办培训班,邀请能手专家对合作社负责人进行创办运营、财务管理、创新发展等相关知识培训,培育一批敢想敢干会干,具有现代农业理念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
4、生活服务等。合作社提供服务帮助社员致富,那么合作社盈利也就不难了。金融互助 在日本、韩国、台湾,合作社盈利的最主要来源渠道是农村金融业务。利用农民自己的钱,做好产业,服务成员,是国际上已经证明了的运营模式。
5、建立运营机制,促成利益共同体,让管理更规范,为[_a***_]增收创造条件。
6、农民专业合作社应配备有专业知识的财务管理人员,挑选思想素质高、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的人来担任。财务管理人员不仅要熟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关法规制度,还要熟悉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模式,掌握专业合作社在财务中的各类业务。
青海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青海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青海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印发,《条例》施行。
(2)财政补助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50条规定,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当分别安排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
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农业生产、农村经济的项目,如农业科技推广、农产品加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产品市场营销、品牌建设、质量认证等业务,促进农产品的流通和增值。
***通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推广、交流等措施,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通过制定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社会力量,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支持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和集约化发展。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多渠道、多层次地宣传“一法一条例”、中央、省市县扶持合作社发展的优惠政策等。
谁知道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具体内容
(一)成员以农民为主体;(二)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三)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四)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五)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该法包括总则,设立和登记,成员,组织机构,财务管理,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扶持政策,法律责任,附则。这部法律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主体地位和权益、组织和管理制度、扶持政策等基本内容。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鼓励、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制定本法。
第二条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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