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联盟加盟条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合作社联盟加盟条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供销社商标申请条件?
“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简称标识)是供销合作社的象征和标志。为加强标识制作和使用等方面的管理,2006年9月,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制定发布了《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使用管理办法》(供销合字〔2006〕31号)。《管理办法》规定,除供销合作社的基层社和各级联合社外,未经备案或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标识。
第一,《管理办法》直接授权供销合作社的基层社和各级联合社享有标识使用权。在办公场所、经营服务场所的显著位置使用标识,是基层社和各级联合社的义务,无须办理申请使用手续。
第二,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包括社有全资、控股企业以及供销合作社可以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经营服务组织(包括加盟供销合作社及社有企业的商场、超市、连锁店、便民店等)使用标识,应当先向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备案,并说明使用用途、范围和期限。
第三,与供销合作社相关的其他组织使用标识,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标识。跨县(区)级的组织使用标识,应向地(市)级供销合作社提出申请。跨地(市)级的组织使用标识,应向省级供销合作社提出申请。全国性或者跨省级的组织使用标识,应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提出申请。申请使用标识,必须说明使用用途、方式和期限,并在批准的范围内使用。
根据《管理办法》,备案或批准使用标识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期限届满时,继续使用标识的应当重新办理备案或批准手续。未办理的,到期后应当停止使用标识。
1.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即必须是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否则不能作为商标使用。
2.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其中显著性是指应具有其明显的特色。
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文字、图形。
4.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未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但如果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与因连续3年停止使用而被撤销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则不受这一条件的限制。
5.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类似。
养鸡可能加盟,要怎么加盟?
加盟流程: (一)申请温氏养鸡加盟开户:具备养鸡所必备条件的专业户凭身份证到服务部索取申请表格,如实填写后交服务部。 (二)合作周转金:凭服务部实地了解、核准同意后到财务部办理***手续,办理***时交付养鸡合作周转金。在实际的生产、经营时,如占用资金一方的,要付资金占用费,双方实行双向计算。如终止合作,养户的结余周转金如数退回。 (三)温氏养鸡加盟户领取鸡苗:服务部从养户交周转金之日起安排领苗时间,养户在领苗前5-15天将会接到领苗通知。领苗当天,加盟户先到服务部办理领苗手续,领取鸡苗单、《养鸡免疫程序卡》和《领物登记簿》。然后自带运输工具及保暖、防晒雨具到指定的孵化厂领取鸡苗。 (四)温氏养鸡加盟户领取物料、技术服务养户凭《领物登记簿》用记帐的形式在相应的服务部领取饲料、药物不用交付现金,待肉鸡上市后统一结算。 (五)肉鸡收购温氏养鸡加盟户凭销售部的肉鸡上市通知将合格成品肉鸡运送到销售部统一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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