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供销合作社改制剩余企业,以及供销社改制后剩余资产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我妈妈的供销社领导说单位破产了,至今8年了,职工医疗养老保险问题该怎么...
- 2、供销社下属企业归谁?求助!!!
- 3、整个供销社系统有哪几种组织形式?机关、事业单位,还是企业?
- 4、事业单位改革后,县区供销社怎么划分,会划分到企业吗
- 5、县供销社改制后还存在吗
- 6、江苏省供销合作社管理规定
我妈妈的供销社领导说单位破产了,至今8年了,职工医疗养老保险问题该怎么...
1、企业改制后,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个是需要她本人签字的,因此,她本人肯定是知道的)后,自己到当地的社保办理续保手续。
2、有两种办法解决这个问题:一个是提起行政诉讼。起诉对企业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其破产程序存在重大问题:破产支付的第二顺序支付职工保险和工资。
3、按照清偿顺序,养老保险欠费应在优先清偿序列。
4、养老保险缴费,已成为下岗职工的经济负担:我们缴纳养老保险,具体应该分为单位应缴部分和个人应缴部分。而实际上单位应缴部分占大部分,应该是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一,个人应缴部分占小部分,只占工资的百分之八。
供销社下属企业归谁?求助!!!
1、供销合作社的资产属于社有资产。县联社本级改制剩余资产属本级理事会所有,基层供销社改制剩余资产由县级联社代管,国务院国发[2009]40号文件规定得很明确。
2、不是国企。中国供销合作社不是国企,是***院直属管理的社会组织。
3、供销社和国有企业是两个不同概念,它是一个民间组织。因此,供销社下属企业不属于国企。
4、是。供销社就是乡镇的供销社,供销社下辖的公司,比如农资公司、土产公司、日杂公司等是属于国有企业。
5、集体所有制企业包括城镇和乡村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企业,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包括区办、县办、街道办的集体企业,以及劳动者集资合伙办的集体企业等等;乡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包括乡村企业和农村合作企业。
6、而乡、村仍然是集体所有制。在城市也有国营的和集体的。商业局的下属公司内部也有国营与集体之分。但无论国营还是集体,都在一个系统之内——供销系统。供销合作社与商业局都属***财委直接主管。
整个供销社系统有哪几种组织形式?机关、事业单位,还是企业?
事业单位。供销社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各级供销社机关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具体分为社机关、社下属事业单位、社属企业、社管社团组织四种类型。
供销社是我国特有的国家机构,整个系统非常庞大,既有事业单位,也有企业,还有社团组织。具体机构性质要看单位设置实际。供销社是我国服务三农的经济合作组织,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全民所有制。
县级以上***主管的供销社机关是同级***直属的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比照公务员待遇,县、市、省、中央都有;县以下的基层供销社是自负盈亏的企业性质的经营实体。
事业单位改革后,县区供销社怎么划分,会划分到企业吗
供销社不属于乡镇企业,它属于集体所有制下的产物,属于国家财产,县一级有供销总社,但它不属于县***序列,因它的资产属于集体所有,它是一个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各乡镇有基层供销社,基本上是管管老摊子旧资产。
法律主观: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的划分管理是中国特有的模式。 企业单位是以盈利为目的独立核算的[_a***_]或非法人单位。它的特点是自收自支,通过成本核算,进行盈亏配比,通过自身的盈利解决自身的人员供养,社会服务,创造财富价值。
供销社是我国特有的国家机构,整个系统非常庞大,既有事业单位,也有企业,还有社团组织。具体机构性质要看单位设置实际。供销社是我国服务三农的经济合作组织,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全民所有制。
县供销社改制后还存在吗
1、因为我国对供销社的深化改革,所以供销社还存在。目前很多地方的供销社主要是为当地提供大田托管、种苗供应、庄稼医院、科技培训、信息提供,粮食收购、农产品收购等服务。
2、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建设县域集***集配中心。
3、一般不会倒闭的,只会慢慢退出历史舞台。供销社是为满足农村生产和生活需要而设立的销售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和收购农产品、副业产品的商业机构。
江苏省供销合作社管理规定
1、基层供销合作社和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的企业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经核准后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第六条 本省各级供销合作社和有关单位、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2、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应当向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量化到成员名下的集体经营性净资产份额出资方案。
3、加强基层社民主管理,建立完善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引导社员参与基层社经营管理活动,密切与农民社员的经济联系,逐步结成利益共同体。维护供销合作社资产完整性,基层社改制后的剩余资产,由县联社代为行使所有权和管理权。
4、加盟新农村合作供销社的相关手续如下:有一定经济条件的农村个体工商户,只要本人自愿,并承认供销社章程的,都可以申请加盟经营,享受国家给予供销社的各项优惠政策。具体可与供销社举办的配送中心和县(区)供销社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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