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农民合作社服务记录,以及农民合作社基本情况怎么写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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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在哪里查询
法律主观:合作社股金单合法,向合作社交股金时,合作社会给单据,而且在合作社会计账上也有显示,作为出资额可查到。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如果发生亏损,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用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也可以用以后年度盈余弥补。
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互联网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网址:***://sd.gsxt.gov.cn,进行年报报送。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进入系统登录界面。
第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 第六条 国家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确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资格,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制定本条例。
2、第十一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住所、成员出资总额、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等法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3、(九)其他农业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第九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
4、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5、未经依法登记,不得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第十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6、第九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未经依法登记的,不得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范围有哪些
1、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2、合作社经营范围包括生产、加工、销售、服务,不同类型的合作社也有不同的经营范围。常见的合作社类型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城市居民社区服务合作社、劳动者技术创新合作社等。
3、农产品生产和销售:合作社可以组织农民共同进行农作物、蔬菜、水果、畜牧养殖等农产品的生产,并统一进行销售,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成本,提高收益。
4、如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农业生产资料;组织[_a***_]、销售成员及同类生产经营者的产品;开展成员所需的农产品加工、运输、贮藏等服务;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信息咨询服务等。
名词解释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
1、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机关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就是通过在工商部门登记获得法人资格。登记,也可以通俗地理解为“上户口”。
2、有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章程;有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组织机构;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3、组织章程、土地使用权等。起草合作社的组织章程,包括组织目的、权益分配、成员资格、经营范围等内容,章程应符合当地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法规。合作社需要使用土地进行经营,需要提供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
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何对成员开展技术服务?
1、一是在遵循“成员以农民为主体”原则的同时,吸收技术部门或专业技术人员加入合作社。二是承担农业科技应用项目,使先进的科技大面积、大范围推广与应用。
2、提供技术培训和观摩活动:合作社可以向农户提供技术培训和观摩活动,让农户了解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的优势,以提高生产效率和农产品质量。
3、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一些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参与向成员提供信贷、保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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