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入合作社成员事宜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入合作社成员事宜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业合作社成员必须是本县人吗?
不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不受区域限制。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具有经济互助性。所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不受区域限制。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应具备什么条件?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对成员的资格做出更为具体、明确的规定。
在坚持成员以农民为主体的原则下,允许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公司、科研院所、推广机构、科技协会等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
这样,既可以增强合作社的经济实力,提高经营水平,又可以使各种组织通过合作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实现双赢。
个体工商户可以挂钩到合作社吗?
不可以,只能以自然人身份成为合作社成员。
这要分两个方面,一是以个体户的身份,成为单位社员,二是以个人身份成为社员但是合作社成员不能低于80%的农民身份的社员。一个人可以办多个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登记依据是《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该条例并没有明确限定一个人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之数量,因此,你可以同时办理若干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农业合作社的成员可以全是一个家庭的人吗?
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有5名以上的成员,其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80%。 成员总数20人以下的,可以有1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20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5%。
有五名以上符合规定的成员,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有5名以上农民成员(务农,农民,粮农等)共同出资,进行登记注册而成。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可以全是一个家庭的人,因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没有明确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不可以不是一个家庭的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入合作社成员事宜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入合作社成员事宜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