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主要成员明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合作社主要成员明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合作社成员范围?
农业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为: 1、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自然要开展经营活动。但农民专业合作社又是一种互助性的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经营活动,主要围绕合作社成员的需求进行,交易对象主要限于本合作社成员。 2、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围绕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会具体现职是什么?
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是执行机构。理事长、理事会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其产生办法、职权、任期、议事规则由章程规定。理事长、理事会对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负责。
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合作社都要设理事长,且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但理事会可以设立,也可以不设立。合作社是否设立理事会及理事的人数,应由合作社章程规定。规模较小、成员人数很少的合作社,可以依据成员意见,只设立理事长负责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规模很小的合作社,也必须设理事长一名,因为合作社需要由理事长作为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农民专业合作社一般由理事长或理事会负责其具体经营管理工作。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可以按照成员大会的决定,聘任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
农业合作社结构组成?
农民专业合作社通常可以有以下机构: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经理等。考虑到每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不同、经营内容不同,设立的组织机构也并不完全相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合作社的一些机构的设置不是强制性规定,而是规定要由章程决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大会是什么?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大会是权力机关,它由全体成员组成。所有成员都可以通过成员大会投票等表决方式,集体行使权力,就合作社的重大事项做出决议。法律规定成员大会的职权主要有:
①修改章程。合作社章程的修改,需要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通过。
②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③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⑥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
⑦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⑧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农村合作社的社员是全村人吗?
农村合作社的社员是自愿加入到该合作社的成员。
农村合作社是指劳动群众在自愿、互助的基础上,自筹资金,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并分享收益的一种合作经济组织形式。成立合作社必须有5名或者是5名以上的成员,农村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要占成员总数的80%。合作社成员的身份应是农村户口或者是城市下岗待业的身份,并且是出于自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主要成员明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主要成员明细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