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违反合作社法的行为是什么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违反合作社法的行为是什么意思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农村合作社法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 2、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
- 3、非法干预合作社及其成员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有哪些情形?应当如何处理...
- 4、莫名其妙的成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可以报警吗?
- 5、什么是侵占合作社财产行为?如何处理?
- 6、农民专业合作社违反登记义务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农村合作社法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1、合作社法人代表承担的是本单位的法律责任,法人代表的基本责任就是对单位的遵纪守法合法经营承担责任,风险就是单位发生法律问题由法人承担法律责任。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2、农村合作社法人代表***合作社钱财,数额较大,则涉嫌职务侵占罪,应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3、农村合作社法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因经营错误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法人若侵害公司财产,要承担侵权的责任;因为违法行为被判罚款、拘留甚至会承担刑事处罚。
4、合作社倒闭,是由于债权债务纠纷倒闭的,由合作社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进行承担,对法定代表人不判刑。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引导、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令 第 五十七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0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厂长、经理担任,也可以由董事长、理事长担任,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规定。所以,法人承担的责任在于如果违反法律规定,可能需要的是因违法而承担的法律责任。
非法干预合作社及其成员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有哪些情形?应当如何处理...
第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 第六条 国家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财产,不得非法干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生产经营活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
莫名其妙的成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可以报警吗?
1、挂名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风险,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合作社的名义对外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合作社的债权人不能直接追究合作社成员的责任。 常见的非法集资的形式 (一)投资理财领域。
2、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成员的退出,应当在财政年度终了前六个月提出;本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退休成员的成员资格应在财政年度结束时终止。
3、我国《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均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尽管法学界对“集体所有”的理解和解读有不同认识,但“集体所有”应为集体成员共有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且已势在必行。
4、第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第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组成;第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_a***_]和功能是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5、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置备成员名册,并报登记机关。第十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6、但是,如果该成员在城市打工期间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而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已经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那么他/她可能不被视为集体组织成员。总之,是否认定为集体组织成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什么是侵占合作社财产行为?如何处理?
以其他方式侵犯合作社或其成员财产,是指本社的有关管理或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各种不正当手段从事的除侵占、挪用、截留、私分合作社财产以外的,侵犯合作社或其成员财产的行为。
截留合作社的财产,是指合作社的有关管理或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各种不正当手段,将经本人之手应收归合作社的财产予以截存、或者予以挪用、或者予以占有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侵吞集体的财产严重的会构成***罪,要追究行为人一定的刑事责任。
从法律规定来看,侵犯合作社及其成员财产的行为主要包括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财产,造成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损失的行为。
挪用合作社的财产,是指本社有关管理或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各种不正当手段,将合作社用以经营的财产挪用自己个人或亲友等的某种用途,事后又予以归还的行为。
侵占属于自诉案件,公安机关无权管辖。公安机关只管***、***、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行为。非法侵占他人房屋如何处理非法侵占他人房屋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违反登记义务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造成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十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提供虚***登记材料或者***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2、第四条、合作社依照本条例规定登记取得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合作社社员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作社承担责任,合作社以其全部资产对合作社债务承担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合作社的合法财产和经营自***。
3、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合作社的名义对外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合作社的债权人不能直接追究合作社成员的责任。成员对合作社承担的责任基本无限责任,即成员对合作社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第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 第六条 国家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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