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农民合作社专项基金的文件,以及农业合作社专项基金怎么入账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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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政支持政策有哪些?
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当分别安排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
合作社可以享受的土地流转补贴、税收减免、用水用电优惠等优惠政策。土地流转优惠:全国很多地区对合作社土地流转有补贴,比如浙江新昌县对流转土地种植水稻20亩(蔬菜30亩、其他50亩)以上给予经营业主和流出户一次性奖励每亩150元。
农村合作社的优惠政策有产业政策倾斜、财政扶持、金融支持、税收优惠这四种。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产业政策倾斜是: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促进措施包括:国家通过财政直接补贴、税收优惠、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农机,免征。用水用电优惠规模化生猪、蔬菜等生产的用水、用电与农业同价。电力部门对粮食烘干机械用电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从低执行的政策。
科技、人才的扶持以及产业政策引导等措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帮助和服务。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合作社财政扶持资金没有专款专用违规吗
1、合作社财政扶持资金没有专款专用违规。财政扶贫资金是指国家为改善贫困地区生产和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而设立的财政专项资金。
2、专款没有专用违背了专款专用会计原则,具体规定如下: 专款专用原则是对指定用途的资金,应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并单独反映的原则。
3、对于财政专项资金在《预算法》和各省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办法》中均有规定:必须专款专用,违反了这条就是违法。
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相关规定
1、第二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2、第十三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在本社内开展[_a***_]合作和资金互助,为本社成员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资金支持,但不得对外吸纳储蓄、发放贷款。
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引导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4、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按照政府有关部门项目指南的要求,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承担项目申请,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2)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条规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优惠政策
1、土地流转优惠 全国很多地区对合作社土地流转有补贴,比如浙江新昌县对流转土地种植水稻20亩(蔬菜30亩、其他50亩)以上给予经营业主和流出户一次性奖励。
2、农民专业合作社免税政策如下: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3、一般情况可以使用3年,无息***使用时是先垫付***利息,然后凭还款票据再到财政局报帐。合作社向成员提供农资免征增值税;合作社与成员签定的产品销售合同,免征印花税;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4、林、牧、渔服务业项目的所得免税;对企业从事花卉、茶等饮料、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等项目的所得,减半征税。在印花税方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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