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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
只有引导农民合作社健全规章制度,严格依法办社依章办事,才能维护好成员权益,切实增强农民合作社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向心力,实现农民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是承接国家涉农项目、创新财政支农方式的重要基础。
第一,加强宣传,培训和引进人才,为合作社规范发展创造良好氛围和条件。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多渠道、多层次地宣传“一法一条例”、中央、省市县扶持合作社发展的优惠政策等。
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民培训、技能提升、技术创新等活动,提高农民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息化建设,提高其信息化水平和服务能力。
【答案】:(1)产业政策倾斜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49条规定,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
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分配特别是盈余返还,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是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归宿和目的。搞好了可以取信于民,增强合作社的凝聚力和发展后劲,反之,会失信于民,造成合作社生存困难,影响合作社的发展和团结。
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性质。多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时都由乡镇或部门包办,这种农民专业合作社,什么事情跟着领导的感觉走,失去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的真正性质。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相关法律
法律分析:合作社是劳动群众自愿联合起来进行合作生产、合作经营所建立的一种合作组织形式。所谓合作经济组织,首先强调的是合作,然后是经济组织,这是两个基本要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国家鼓励供销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其他组织和个人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的社会化服务事业。
(一)成员以农民为主体;(二)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三)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四)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五)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由于这些组织在组织形式、运行机制、发展模式以及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上具有不同特点,有的已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予以规范。
农民种植合作社
1、首先,农民种植合作社是一种由农民自发组织形成的经济合作组织形式,旨在共同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提高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农民种植合作社可以促进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和集约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
2、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
3、农村合作社补贴政策如下:国家给予农业企业或合作社贷款补贴、购机补贴、种粮补贴及农资综合补贴等。
4、农业种植合作社既不属于个体户也不是公司,属于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非盈利性企业。农业合作社是建国初期为恢复生产,增强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而成立的农村生产互助组织。
5、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经营范围包括如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自然要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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