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农村蔬菜合作社监事会,以及合作社监事会成员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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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和法人代表必须是一个人吗
同一自然人可以担任多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代表,法律对担保法人代表的数额没有限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六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理事长一名,可以设理事会。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理事长一名,可以设理事会。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设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按照章程,农民专业合作社要设理事会,根据实际情况,监事会可以不设,只设一名执行监事。
规模较小、成员人数很少的合作社,可以依据成员意见,只设立理事长负责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规模很小的合作社,也必须设理事长一名,因为合作社需要由理事长作为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农村经济合作社监事会非党员能担任吗?
可以,根据中国现行法律规定,农村合作社中的农民可以担任合作社的法人代表,并不局限于男女。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民利用自愿入股的方式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利益的经济组织。
村长不需要是党员。村长就是指村民委会会主任,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规定只有党员才能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村长是由选举产生。
可以。股份经济合作社法人代表可以担任监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条例》第六条,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监事会由股东会设置,由股东会任命的法定代表或者股东授权的负责人担任。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财务的负责人、会计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监事会成员。
可以的。监事会由3人组成,设监事长一人。监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2年,可连选连任,合作社理事、监事不得互相兼任。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代表全体社员监督合作社的财务和业务执行情况。
合作社的理事会,监事会是怎样的
1、按照章程,农民专业合作社要设理事会,根据实际情况,监事会可以不设,只设一名执行监事。
2、法律主观:监事会的职责具体包含: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如果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成员的资格条件等,由合作社章程规定。但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
4、两者最大的区别就是两职位的职责不一样。 《公司法》第五十一条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农民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怎么设立
1、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架构主要由成员大会、理事会、执行监事或监事会组成。 成员大会:成员大会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2、按照章程,农民专业合作社要设理事会,根据实际情况,监事会可以不设,只设一名执行监事。
3、第二十八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会议决议以书面形式通知理事会。理事会在接到通知后十日内就有关质询作出答复。第二十九条 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
4、专业合作社发起的程序:筹备发起;制定合作社章程;推荐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名单;召开全体设立人大会;组建工作机制;登记、注册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系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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