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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设立大会怎么开?
设立大会作为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会议,其法定职权包括:第一,通过合作社章程,即应由全体设立人一致同意通过;第二,选举产生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第三,审议其他重要事项。
召开设立大会:全体设立人参加的设立大会,审议并通过章程、选举产生理事长、理事、监事长等合作社管理层人员。
申领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申领税务登记证。办理银行开户和账号。农业合作社工商注册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设立人(至少5个人,80%是农业户口)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不是到哪去办。你最起码 先把人员 组织好。章程起草好。
某个合作社成员总数达到这一规模,是否设立成员代表大会,该法没有做出强制性规定,而是应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并由章程加以明确。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大会如何召开?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分为零食会议和定期会议。定期会议何时召开应当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的规定,如规定一年召开儿次会议,具体什么时间召开等。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合作社应当召开由全体设立人参加的设立大会。设立时自愿成为该合作社成员的人,即为设立人,参加设立大会。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成员超过150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设立成员代表大会。成员代表的产生办法、任期、代表比例,成员代表大会的职权、会议召集等事项,应当由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规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召开对成员出席人数有什么要求
农民专业合作社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成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合作社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达到成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的,应当按照章程规定召开理事会、监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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