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农业合作社方面的法规制度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农业合作社方面的法规制度有哪些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吉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
- 2、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 3、农村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制度怎么写
- 4、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
- 5、农村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 6、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落实什么等制度
吉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供销合作社的健康发展,保护供销合作社和社员的合法权益,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村商品流通中的主渠道作用,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生产经营以及相关的管理、扶持、服务等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农民为主体,遵循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成员地位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一)通过本社章程,章程应当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二)选举产生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三)审议其他重大事项。
吉林省颂禾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组建的大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由吉林省工商局核名,注册资金500万元,现有乡镇运营中心20家,成立村级服务站200多个,农民社员3万多户。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确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资格,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制定本条例。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1、法律分析:农村合作社章程格式如下: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成 员;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四章 财务管理;第五章 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第六章 附 则;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
2、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是指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从事同类或者相关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依据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还的原则,按照章程进行共同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3、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合作社活动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合作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4、首先,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是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必备条件和必经程序。
农村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制度怎么写
合作社管理制度篇一:合作社管理制度郸城县张完新农村种植专业合作社各项管理制度资产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机构理事会负责本社资产财务管理的全面工作。监事会负责本社的财务资产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
(二) 本制度适用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设立并取得法人资格的合作社。 (三) 合作社应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不具备条件的,[_a***_]委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或其他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合作社财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规定和本社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规范化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特别是对土地补偿费监督管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村级债务管理、转移性资金收支管理进行重点控制。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运行以及相关的扶持、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首先,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是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必备条件和必经程序。
第一条 为了保证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并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规定,参照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农业税的征收,实行比例税制。
农村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有两个方面,一是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二是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特别税收优惠扶持政策,特别规定主要是针对增值税。 (1)所得税方面。
优惠政策 合作社可以享受的土地流转补贴、税收减免、用水用电优惠等优惠政策。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52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由国务院规定。
优惠政策 涉农企业或者合作社可以享有的税收减免、用水用电优惠等其他的优惠政策类。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项:(1)购机优惠 2012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15亿元,约30%用于支持合作社购置农机装备。
政策依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规定:(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落实什么等制度
第十三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实行民主管理,严格依法履行成员大会制度,保障成员大会权力的行使。
《条例》规定,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符合法定的条件,经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后,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县级以上农业农村等部门应当引导合作社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和生产经营等管理制度,加强自律和诚信建设。
第十二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执行国家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会计制度,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设立、分立、合并、终止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不得侵犯成员合法权益。
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财务会计应按照会计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会计资料及其他文书资料,会计帐簿、收据存根、承包合同等资料要进行专柜存放,确定专人负责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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