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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二人经营的合作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怎样定罪
法律分析:触犯非法集资罪,根据非法集资罪进行处理。非法集资罪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罪。非法集资是指使用***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对于这种情形,立法上未作明文规定,在处理方式上,至少有以下三种方案可供选择:第一,双方均定罪、且均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亦即双方构成共同非法吸收存款罪。
准确理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关键在于首先要坚持该罪的行为主体的不特定性和危害金融秩序的具体性的统一。
处罚农民合作社有哪些法律?
国家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七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
所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条撤销登记不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债权、债务的承受。分立后的合作社按照法律规定,承受原合作社的债权和债务。《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40条规定:“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组织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作社成员也是独立的生产经营主体,任何部门、组织和个人也不得非法干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八章五十三条规定:“非法干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拥有能够独立支配的财产。
向合作社及其成员进行摊派的行为有哪些情形?应当如何处理?
1、(六)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 (七)财务管理和盈余分配、亏损处理; (八)章程修改程序; (九)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 (十)公告事项及发布方式; (十一)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2、第十四条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
3、合作社的理事会、监事会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向成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每个成员都享有一人一票的基本表决权,合作社的重大事务都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确保成员参与决策的民***利。
4、第十一条 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以转包、出租等形式向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5、这种行为,一是违背了合作社或其成员的意愿;二是这种行为的本质不在于服务,而在于有偿,即从合作社接受报酬,对这种行为法律予以严厉禁止。
6、以其他方式侵犯合作社或其成员财产,是指本社的有关管理或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各种不正当手段从事的除侵占、挪用、截留、私分合作社财产以外的,侵犯合作社或其成员财产的行为。
国家公务员可以注册成立农民合作社帮助农民发展农业吗
1、国家公职人员可以入股农业专业合作社,组织、带领农民致富,给合作社注入资金、提供帮助、提供渠道、提供思路都应该是可以的,提倡的。
2、如果说虽然是国家公务员,但是他自己不是直接的做这样的生意,而是把自己家里的闲钱投入到合作社当中,那么是不算犯法的。
3、由此可见,公务员或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是不得经商的。农业开发也属于商业活动。
4、、“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在国家推进供销合作社体制[_a***_]的发展思路下 ,如今的供销社顺势而上,逐步形成供销社超市。供销社机关是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序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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