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资金使用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资金使用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专业合作社属于什么存款类型?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5名以上农民自愿入股联合设立互助性质的合作经济组织,在有关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属于集体性质的合作经济组织,符合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事业单位开设银行集体账户的相关规定,所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可以到各家银行中的任何一家开设账户,其向账户中存款,当然也就是集体存款。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扶持资金没有专款专用违法吗?
对于财政专项资金在《预算法》和各省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办法》中均有规定:必须专款专用,违反了这条就是违法。
例如:《山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
第十九条规定: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专项资金用途。确需变更的,用款单位应当按照项目和资金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原审批主管部门批准。重大变更事项应当报省政府批准。
第三十一条规定:对专项资金申报、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规定处理。
对于财政专项资金在《预算法》和各省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办法》中均有规定:必须专款专用,违反了这条就是违法。
例如:《山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
第十九条规定: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专项资金用途。确需变更的,用款单位应当按照项目和资金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原审批主管部门批准。重大变更事项应当报省***批准。
第三十一条规定:对专项资金申报、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院令第427号)等规定处理。
农村合作社注册资金什么时候认缴?
农村合作社认缴时间
答:农合作社注册认缴时间为5年内。下文详情:
《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方面。第一,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
备注: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法》的决定。
附:相关条件
第二,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第三,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农村专业合作社存在实缴和认缴吗
有这个说法。但由于现在不做验资,也没有期限限制,有不缴的情况
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属于金融机构吗?
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不属于金融机构。
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是指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以一定区域内农民自愿入股设立,并为社员提供资金融通服务的互助性农民合作组织。
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是一个只在社员内部,为社员提供融资互助服务的金融合作组织,不能对外服务、不能对外吸收社会存款、不能向本社社员以外[_a***_]和组织使用资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资金使用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资金使用规定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