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合作社成员退出章程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合作社退出机制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如何退出农业合作社?
第二十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要求退社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其中,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成员退社,应当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分析:1.退社时间。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要求退社的,应当在财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其中,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退社,应当在财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分析:社员要求退社必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合作社理事长提出书面申请,方可办理退社手续。退股社员的社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社员须分摊终止前本合作社亏损及债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退社手续程序是什么有关法律规定
第二十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要求退社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其中,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成员退社,应当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分析:社员要求退社必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合作社理事长提出书面申请,方可办理退社手续。退股社员的社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社员须分摊终止前本合作社亏损及债务。
法律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要求退社的,应当在财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其中,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退社,应当在财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
合作社成员退社的时间、程序等问题的规定 退社时间。
《农民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要求退出合作社的,应当在财政年度终了前三个月向社长或者理事会提出。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成员的退出,应当在财政年度终了前六个月提出;本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个人退出合作社流程
1、法律主观:个人退出合作社的,首先应当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理事会通过的,才能退出。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自会计年度终了时终止。
2、法律主观:农村合作社成员想要退出的,应当在财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成员资格终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的方式和期限,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
3、合作社成员退出需要的手续:退社成员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然后,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自会计年度终了时终止。且退社后,应当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
4、.退社时间。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要求退社的,应当在财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其中,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退社,应当在财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全文
1、第三十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第三十一条 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
2、第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尊重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立健全生产经营管理制度,组织成员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推行标准化生产,提高市场竞争力。
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资格终止的,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和债务。第十二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依法建立财务制度并经成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财务制度应当明确规定财务权限和职责。
4、第一条 为了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及其行为,维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5、本办法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6、(1)财产权利。《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合作社对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补助形成的和社会捐赠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这一规定旨在明确合作社对上述财产享有独立支配的权利。
关于合作社成员退出章程和合作社退出机制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