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具体属那部门管理?
农业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监管职责。《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有关组织,依照本法规定,依据各自职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 也就是说各级农业部门对农业专业合作社有指导、扶持和服务的职责。具体的工作机构一般是各级农业部门的农业经济管理部门,一般是经管司(局、处、站)等。
农村管理执法局的工作职责?
农村管理执法局是中国农村基层管理中的一种行政机构,主要负责农村地区的综合管理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 监督和执行农村土地管理、林业管理、水利管理、农村环境保护防治和农村社会管理等各项法律法规。
2. 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管理和服务工作。
4. 管理和协调农村基层工作中的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怎么管理?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稳定和完善农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适用本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为公司的,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原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建制经过改革、改造、改组形成的合作经济组织,包括经济联合总社、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总社、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股份合作经济社等。
第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乡(镇)、村中国共产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享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接受各级人民***、村民委员会的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依法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各级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和服务,并依法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什么是行管部?
行管部是指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
对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公职人员是否可以加入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管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