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成员大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法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合作社定期召开时间及记录
- 2、农民合作社成员享有哪些权利
- 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全文
- 4、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
- 5、农民专业合作社召开成员大会会议,与会人员都要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吗_百度...
- 6、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什么情况下设立成员代表大会?
合作社定期召开时间及记录
会议时间:20XX年7月1日 会议地点:八角乡中寨村会议室 参加会议人员:肖建福、王文平、梁世武、杨海平、梁永祥、夏小平。主持人:肖建福 记录人:梁世武 会议议题:变更原承兴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第二条内容。
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议记录参照一般的会议记录格式就行了 会议记录概说 在会议过程中,由记录人员把会议的组织情况和具体内容记录下来,就形成了会议记录。“记”有详记与略记之别。略记是记会议大要,会议上的重要或主要言论。
定期会议。定期会议何时召开应当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的规定,如规定一年召开几次会议,具体什么时间召开等。 临时会议。合作社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一些特殊情况,需要由成员大会审议决定某些重大事项时,可以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第十二条:社员大会定期召开,一般每年召开一次,须有全体社员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为有效。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召开临时社员大会: (一)管理机构认为必要时; (二)五分之一以上社员或三分之一以上社员提出时。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合作社是劳动群众自愿联合起来进行合作生产、合作经营所建立的一种合作组织形式。
根据市联社党组研究,定于3月10日召开20xx年工作部署会议。
农民合作社成员享有哪些权利
1、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对成员大会负责。
2、(2)依法享有申请登记字号的权利,并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字号受到相关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3)生产经营自***。
3、第十七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成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
4、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5、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成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财产权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成员对合作社的出资和公积金份额享有包括收益权在内的完全的所有权。
6、(1)财产权利。《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4条规定,合作社对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补助形成的和社会捐赠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这一规定就明确了合作社对上述财产享有独立支配的权利。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全文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鼓励、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制定本法。
3、第六条 本市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创新合作模式和机制,拓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内容和领域;鼓励同业或者产业密切关联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自愿前提下开展合作与联合。
4、第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尊重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立健全生产经营管理制度,组织成员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推行标准化生产,提高市场竞争力。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
1、登记机关会在申请之日20天以内办理完毕受理内容,对符合申请标准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在申请之后,出现有需要变更的[_a***_],需要申请变更登记。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3、召开设立大会、起草章程等;办理登记手续、营业执照;印刻公章;具有其专属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其出资符合要求并在银行开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二条规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召开成员大会会议,与会人员都要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吗_百度...
1、法律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议记录必须要签名的人有出席会议的成员、成员代表、理事、监事。
2、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是要签名的,签名的笔迹,只有记录人的笔迹签名才算是真实有效会议记录。而打钩的话,任何一个自然人都可以完成的事情,这样没有事实的依据,部分记录会造成作***。
3、徐需要的,记录人,发表人都要签字。一般来讲,会议纪要提议参会人员签字表示对会议的内容认可,如果意见相差较大有不同意见也会在会议纪要中注明(以后追究责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什么情况下设立成员代表大会?
1、成员大会是由全体成员组成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超过一百五十人的,可设立成员代表大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成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2、临时会议。合作社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一些特殊情况,需要由成员大会审议决定某些重大事项时,可以召开临时成员大会。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符合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0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一是30%以上的成员提议。
3、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成员大会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成员大会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